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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解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作者:法制网 赵阳

      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三个并存”概括出了我国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

  目前,我们职务犯罪呈现出何种特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何在反腐败惩防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就相关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今天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职务犯罪更贪婪更冒险


  “今后一个时期,职务犯罪将呈现3大趋势。”宋寒松说, 一是,由于现阶段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因素还将长期存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发案数短期内下不来,其在高位运行的趋势在短期内难以改变;

  二是,职务犯罪具有更大的贪婪性和冒险性,特别是市场经济追逐利润天然属性和各种腐朽思想,必定渗透到推进”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和重大投资,追逐新的权力集中部门岗位和新的资金密集型领域和行业,诱发更多的大案要案,对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危害;

  三是,犯罪类型和手段将不断翻新,变化新的手段,以各种新的面目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贪污贿赂和徇私型渎职犯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运用高科技手段作案将呈上升趋势,作案期权化增多,跨地区跨国境及涉外案件增多。

  “在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我国市场资源配制机制、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城乡二元体制、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将发生深刻变化,这些变化势必对职务犯罪的发生态势、领域、环节等产生影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挑战。”宋寒松表示。

 

预防是惩防体系第一环


  针对中青年干部犯罪占职务犯罪总数70%的现实,今年年初,重庆市检察院充分利用党校这个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可以像看电影大片一样受教育,不仅图文并茂,而且动静结合,生动形象。”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利用先进的信息化平台,建成了全国第一家数字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自2010年8月以来,辖区内74家单位3012人先后前来参观接受教育。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由检察院单独建设的警示教育基地已达686个,面积达到22万余平方米。 经过多年的努力,检察机关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基本体系,在促进反腐败斗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应该是惩防体系建设的第一环节 ,或者说是首要环节 。”宋寒松认为,所有的职务犯罪都是由思想腐败开始的,解决思想问题才是防止腐败的根本问题,及时的宣传教育能够增强人的控制能力,起到使人不想犯、不敢犯的作用。

 

预防工作须更具针对性


  在价值诉求多元化、思想异常活跃的现实社会中,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作用如何发挥?

  宋寒松坦言,固守过去的内容和形式,用说教式的老套套、老办法肯定是不行了。但在新形势面前束手无策、无所作为更不行,把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当作一种表面工作,走走过场更加不行。

  “预防工作必须要有针对性。”宋寒松说,具体讲就是要努力实现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和现代化。”

  宋寒松解释说,专业化就是立足检察职能,发挥办案优势,做好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分析犯罪特点、规律和趋势,研究具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防治对策,并把它综合地体现在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之中,使警示教育具有针对性和适时性,生动、具体、实在,确实打动人心,触及心灵。制度化就是要把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归纳总结,形成制度。社会化,就是要”开门搞预防”,把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作为推动社会大预防的基本手段。现代化包括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要现代化,也包括设施、装备、技术和管理的规范化。

  “我们在历史经验中得到了一个启示,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是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是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的基础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方面,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还要通过不懈努力使之发扬光大。”宋寒松说。